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通知》(桂医保函〔2021〕230号) 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》(桂医保函〔2020〕74号) 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》(桂医保函〔2020〕298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第五批)的通知》(北价费〔2017〕52号)的文件精神,对拟开展的1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(已向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备案)予以公示,并于2022年4月22日开展收费,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。
财务科
2022年4月13日
附件2: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通知(桂医保函〔2021〕230号)
附件3: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(桂医保函〔2020〕74号)
附件4: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(桂医保函〔2020〕298号)
附件5:北价费[2017]52号 转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第五批)的通知》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