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》(桂医保函[2020]298号)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》(桂医保函[2020]74号)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通知》(桂医保函[2021]230号)文件精神以及院内各临床科室申报情况,现对拟开展的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(已向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备案)予以公示,并于2023年5月4日开展收费,项目内容及价格详见公示表。
财务科
2023年4月28日
附件2: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(桂医保函〔2020〕298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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